标题 | 开封圣桦城15号楼业主关于机动车位改装非机动车充电桩事件投诉 |
受理编号 | 20200421966417 |
反馈类别 |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 |
提问人 | 王凯洋 |
内容 | 我是圣桦城洋房15号楼业主,在买房期间及买车位期间,任何销售及工作人员从未说过15号楼地下车位改为非机动车充电停放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并且存在安全隐患,地下车库为机动车停放区,在地下车库中行车因物业允许非机动车进入地下车库导致交通事故物业承担责任不承担?在非机动车充电引起火灾导致车辆、人员受损、伤亡物业承担责任不承担?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自更改公共区域、车位使用用途物业存在违法行为,更改车位加装非机动停放充电区同时侵害业主权益,作为15号楼业主我坚决不同在15号楼加装非机动停放区!!请有关部门给予解决,谢谢 |
提问时间 | 2020/4/21 11:32:48 |
回复内容 | 你好!依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发商、物业公司擅自改变规划可向城市综合执法局投诉反映处理,与物业公司矛盾纠纷可向区住建局物业科和属地办事处物业办反映调查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0-04-21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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