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香樟公馆B区违规交房 |
受理编号 | 20191213984403 |
反馈类别 |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
提问人 | 张小凯 |
内容 | 开封市香樟公馆违规交房,在没有房屋质量竣工验收表的情况下,通知业主交房,且交房时间比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晚了一年,开发商拒绝按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物业代收取天然气、暖气、地热水配套费是否合理合法,相应配套费不是应该包含在房价里面吗?希望领导明察。 |
提问时间 | 2019/12/13 9:53:11 |
回复内容 | 您好,交房前的竣工验收备案由我局质监站负责,电话是23871674.配套费的收取由发改委负责监管,请咨询市发改委。 |
回复时间 | 2019-12-13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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